Academy Policy 家長及學員須知
(非恆常課堂)
Jacklyn Chan Music Academy
家長及學員須知
以下安排由2026年6月1日起生效。
學院宗旨:
本學院希望透過音樂教育,啟發學員的音樂潛能,並深信學員在追求音樂卓越的過程中,定能在生活各個領域中盡其所長,學以致用。
Nurturing your potential towards musical excellence
透過音樂教育啟發音樂潛能
學院4個主要的音樂教育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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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快學習 = 提供充滿正能量及啟發性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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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思維 = 鼓勵探索精神,培養批判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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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主動 = 確立可達成的目標,從而建立自信及培養一絲不茍的學習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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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觸覺 = 結合創意及精雕細鏤的精神,讓藝術感逐漸地釋放出來
課程及服務:
我們提供多種樂器課程、兒童音樂啟蒙班、演奏級文憑課程及導師培訓課程,樂器課程包括鋼琴、聲樂、小提琴、中提琴、夏威夷小吉他及長笛。我們的導師會因應學生程度而設計個人的學習計劃,並且為其學習進度作出季度性評估,提供有關音樂學習的專業意見。
家長支援:
如學員在學習上遇到任何問題,歡迎向本學院查詢。本學院將透過Whatsapp 發放學費通知書、有關學習提升的資訊及活動推廣資訊。歡迎訂閱我們 Facebook 及 Instagram 追蹤更加學院活動推廣的最新消息。
學院政策:
1. 學員類別及定義
1.1. 非恆常學員為每月自行預約上課次數及日期之學員(一般為每月1–3堂),不設固定每週上課時段。
1.2. 非恆常學員之上課時間為每月確認,不設永久保留。如該時段有恆常學員申請固定上課,本學院有權優先安排恆常學員,並與非恆常學員另行協調時間。
2. 學員類別轉換安排
為確保學員學習連貫性及教學安排能維持穩定,恆常學員與非恆常學員之間的轉換,將依下列安排辦理。
2.1. 由恆常學員轉為非恆常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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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如欲轉為非恆常學員,須於下一個月開始前至少兩星期通知本學院,以便安排時段及相關教學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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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轉換生效前,所有已安排之補堂須完成;未完成之補堂不得轉為順延、扣減學費或轉移至非恆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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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持學習穩定性,轉為非恆常學員後,須最少連續報讀兩個月,方可申請轉回恆常學員制度。
2.2. 由非恆常學員轉為恆常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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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可於下一個月開始前至少兩星期提出申請,並視乎時段供應情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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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常學員享有固定時段優先權,學院不保證可安排原有非恆常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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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為恆常後,須按恆常學費制度繳費,不得要求以非恆常方式扣減堂數。
2.3. 政策過渡安排(只適用於首次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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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累積之補堂須於兩個月內完成;逾期作廢,不得轉為現金、學費扣減或轉移至其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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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述過渡期間,學員可申請將其中最多一堂補堂轉為順延安排,用作扣減下一個月學費;惟此安排只限一次,並只適用於本政策首次實施之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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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款為一次性過渡安排,日後恆常與非恆常學員之轉換將不再適用。
2.4. 本學院將按學員學習進度、老師時間安排及整體運作情況作最終決定。
3. 學費
3.1. 非恆常課堂按彈性收費標準計算,各級別學費請向我們查詢。
3.2. 家長請於每月第三星期與本學院及老師商討並確認下個月的上課日期及時間。如家長未能於指定時間內確認下月上課安排並繳交學費,本學院將不保證可安排原有時段。
3.3. 家長請於每月最後一星期預繳下一個月之學費,敬請準時繳交。如在收到第二次繳交通知後的四十八小時內尚未繳交,學院將收取 $50 行政費。如遇任何困難需要協助,請聯絡學院。
繳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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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數快 : 11928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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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轉賬 (ATM/Bank transfer):
HSBC 匯豐銀行
Jacklyn Chan Music Academy
801-862525-838
3.4. 以上須知適用於個別樂器及聲樂之非恆常課堂。
3.5. 新學員或已暫停上課一個月或以上之學員於報讀課程時,須繳交一次性註冊費$60。
4. 更改上課時間及取消課堂安排
4.1 請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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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須於上課前至少 2 小時通知,並於24小時內提交醫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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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按上述規定通知而缺席者(例如不夠2小時前通知、事假、即日接送問題或未能補回醫生紙等),將視作缺席處理,不設補堂或順延,已繳交之學費亦不予退還。
4.2 凡已確認之課堂,如符合請病假通知規定,會安排補堂,並有以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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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於原定課堂日起計一個月內完成(不可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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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後將不予受理,不可轉為順延、退款或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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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需主動提供可行的補堂時間,以便安排。
4.3 如老師因事或病請假,該課堂將安排補堂。
4.4 本學院保留調動上課時間及老師之權利,一切調動及更改將以本學院與學員之共同利益為原則。
5. 颱風或暴雨訊號安排
5.1. 如課堂前兩小時天文台發出黑色暴雨或8號或以上烈風訊號,本學院將會安排個別授課課堂在另一時間補堂,並不作順延。
5.2. 如天文台於下午4時前除下黑色暴雨或8號或以上烈風訊號,本學院會於兩小時後復課。(如:天文台於上午11時除下8號烈風訊號,則下午1時以後的課堂將如常進行。)
5.3. 為安全起見(例如水浸),如有需要家長或學員可Whatsapp (91505313) 通知本學院安排更改上課時間。如沒有通知本學院而在以上情況缺席者則視作缺席論,不予補堂,已繳交的學費亦不會退還。
5.4. 如天文台於下午4時或以後仍然懸掛黑色暴雨或8號或以上烈風訊號,當晚所有課堂將被安排在另一時間補堂。
5.5. 以上安排,本學院將不設另行個別通知,請留意本學院 Facebook/ Instagram 的即時通知。如遇到以上情況,學員及家長亦可致電或Whatsapp本學院查詢及確認安排。
6. 音樂學院使用細則
6.1. 學員須準時上課。遲到者將不獲補堂或補時。如果我們在上課的首15分鐘未見學員或未得到學員/家長的通知,該堂將視為缺席。
6.2. 衛生起見,在進入音樂室前,學員必須先消毒雙手,把鞋子脫下及穿上襪子。若學員患上呼吸道感染之疾病,請自備口罩上課。如果學員在上課中途感到不適而要終止課堂,我們會立即聯絡家長,餘下的課堂時間將獲補一半,並於稍候安排。
6.3. 未得職員或老師允許,學員不可擅自進入音樂室及使用學院內的樂器及設施。
6.4. 於學院範圍內嚴禁飲食,請學員協助保持地方清潔。
6.5. 於學院範圍內,學員應保持安靜,不得作出滋擾別人的行為。
7. 拍攝注意事項
7.1. 本學院或會於課堂時拍攝及錄影,而拍攝的照片或影片,將會用作本學院培訓及學院與老師社交媒體的宣傳及推廣之用。如家長不欲子女被拍攝,請Whatsapp 通知本學院。
8. 學院琴室租用
8.1. 有關學習鋼琴事宜:老師不建議學習鋼琴的學員使用電子琴/數碼鋼琴/玩具琴練習(數碼鋼琴只適合初級學生使用),因爲會鍛煉出錯誤及不健康的鋼琴技巧,得不倘失。
8.2. 本學院提供琴室租用,如學員有需要租用琴房,歡迎向本學院職員查詢。
8.3. 如家長欲購買全新或二手樂器,本學院樂意提供專業意見。歡迎向本學院查詢。
